因业务发展需要,我院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6人。现公告如下:招聘条件:基本条件: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身心健康、热爱本职工作。2、无违法乱纪行为,无违反医德医风行为,未发生过医疗纠纷。3、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,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4、服务热情,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。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应聘:1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2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3、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4、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5、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;6、按照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规定,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;7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情形的。岗位条件:附件:四川医院招聘岗位要求表注:年龄要求计算时间截止到开展招聘考试的时间。二、待遇情况:(一)基本工资、五险一金:按照国家规定,参照在编人员执行。(二)绩效工资:医院规定,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发放标准,由运营管理部进行核定。三、资质审核:(一)审核时间:待定(确定后,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)。(二)审核时所需材料:身份证原件、毕业证原件、学位证原件、执业证原件、资格证原件、职称证书原件、中性笔(或钢笔)1支、1张近期寸照。四、考试时间(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):(一)考试形式:分为笔试、技能测试、面试三部分。(二)考试时间:待定(确定后,在资质审核时通知应聘者)。五、联系方式:联系人:潘老师刘老师六、简历投递方式(一)医院邮箱:医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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